工傷醫療期內工資待遇(工傷醫療待遇)

摘要: 您好,今天小編胡舒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工傷醫療期內工資待遇,工傷醫療待遇相信很多小伙伴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1、工傷治療期間,勞動者原工資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

您好,今天小編胡舒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工傷醫療期內工資待遇,工傷醫療待遇相信很多小伙伴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工傷治療期間,勞動者原工資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

2、  一般是按照傷者受傷前12個月實際工資收入的平均數計算。

3、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4、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

5、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6、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7、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8、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9、  第六十四條 本條例所稱工資總額,是指用人單位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

10、  本條例所稱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

11、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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